在兰州市一些区县,打击卖淫嫖娼,更多的是采取逮住罚款的手段【根据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统计数据:2002年兰州市法院系统(含5区3县法院)以组织卖淫罪判结1件1人,以强迫卖淫罪判结1件1人,以引诱、容留卖淫罪判结4件4人;2003年兰州市法院系统(含5区3县法院)以引诱、容留卖淫罪判结3件3人;2004年尚无。】。这种“以罚代法,铲苗不除根”的对策致使非法性交易屡禁不止。
我们无意奚落有关执法和管理部门。在形而上学的层面上,要讨论的是社会现象的逻辑因果。
等闲视得查封条 白天黑夜偷着开
从兰州火车站往东,走约摸一里路,靠右,便见一溜门脸赃兮兮的“发廊”。三百米过点,密密匝匝挤了近四十家,统统没有招牌,统统懒得装修。
步速中等(最好慢下来),目光随便扫过那些眼巴巴瞅着路人的“发廊妹”,肯定会受到凫趋雀跃般的欢迎。不过,总归得是成年男人,总归不能老态龙钟。
指责她们衣着暴露是没有道理的。有的大明星可以穿透视装,她们咋就不能穿了?就公民的基本权利而言,只要不犯法,发骚和犯贱又有谁来管。
这些“发廊”开张好几年了,渐渐就传开来坏名声。街坊四邻和常在这街面上走动的,真是没人说它好话:“一看模样子就知道是干啥的,全是些……。”类似这样的议论,因为以貌取人的偏颇,就只当是说说而已。
或许因为太惹眼了,就弄出了点“响动”。
小的“响动”隔三岔五就来一次:比如子夜时分的突击检查,比如当地某些小报的煽情暗访,再比如……。起初,“发廊妹”会像听到空袭警报一样躲躲藏藏的,到后来就没有了畏惧——满脸的不屑,两腮的从容。去年曾有报道说“发廊”强行拉客,并招来恶徒将拒从者打得半死。消息见报,根本不见有惊竦肃然的态度。那闲适的景象,跟事情出在澳大利亚似的。
“平地里一声惊雷”,大大的“响动”真还来了。
2003年7月底的一个晚上,近百名警察以雷霆万钧的阵势对这些“发廊”进行了突击清查。大概是因为动静太大,一时间“发廊妹”和“洗头客”狼奔豕突,多半数没了踪影。因为没有逮住现行,见报的消息就只好在枝节上挑点毛病。理由虽然有些勉强,但这些“发廊”还是全被贴上条子封掉了。负责清查的警官信誓旦旦地表示:这些“发廊”别想再开!
一个月过去。悄悄地,开了一家,两家……。
太熟悉了——似曾相识的面孔,吆喝拉客的音调。所以,我们就有些纳闷:难道又操起了老营生?
6月4—7日,在新华网网友yefeng的协助下,我们随机对这些“发廊”进行了暗访。所进去的四家,无一例外地做着“皮肉生意”(采录有证据),且价格统一:洗头10元,按摩30元,“特殊服务”100元。
“发廊妹”说起做“皮肉生意”无所顾忌,所以称为暗访其实有些虚张声势。不过,她们也不是非做“皮肉生意”不可,纯粹洗头也勉强可以。在应对“发廊没有洗发液”的非议方面,这算不算改进呢?
圣诞夜惶惶受惊 新春里招摇无忌
“客人作出选择,于是他得穿过别的客厅,别的过道。所有的客厅和过道都用厚地毯、无数镜子、鲜花、油画、软凳和长沙发精心装饰……。”这是法国社会学家劳尔·阿德勒为我们描绘的巴黎高等妓院的景象,而这“一切精心的安排都使此类场所变成高贵的性旅店,目光所及之处,无不挑逗情欲。”
在兰州,个别享乐场所同样铺陈着这种奢华。大商洗浴健康俱乐部——投资2700万元,营业面积上万平方米的享乐场所,依傍着美丽的河岸,矗立着古希腊风格的豪华廊柱,开门便见低胸长裙的女迎宾……比起火车站附近蓬头垢面的“发廊”来,这里的一切都弥漫着精致和幽雅。
“到大商洗浴,老公开心,太太放心。”这是大商洗浴健康俱乐